人民网青岛视窗7月7日电 (乔丕亮 王建华 周艳)今天,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了青岛市2010年第二季度网络警情播报。播报显示,青岛市公安局网络报警处置中心第二季度受理各类网络报警1300余起,和上季度持平,其中,网络诈骗500余起;网络盗窃400余起;黑客攻击及计算机病毒类50余起;举报类120余起。网上购物受骗和中奖信息诈骗仍是受理的重点,并且损失较大;网络盗窃案件中虚拟物品被盗居高不下;随意在网上公布他人姓名、手机号码等侵犯人身权益的报案数量有较大增长。
预警通报
家住市南区的李先生因电脑损坏,听说在网上购买电子产品价格很低,于是在网上搜索,发现一家叫“乐天数码”的网站,产品很便宜,就想跟客服聊聊,没想到他的阿里旺旺自动回复,要求上QQ上聊,李先生后来加他QQ问为啥不在淘宝上聊,客服说他们的货都是从厂家直接进货,太便宜怕竞争对手举报,经过聊天李先生发现店客服对电脑硬件还是蛮有研究,于是决定在他家购买电脑。客服要求直接汇款,李先生也没细想就同意了。汇款后店客服说刚好有个这边的大客户要货,他们顺便给送过来。后来一个人给李先生打电话说他们到了,但是见面交易要交5000元的交易保证金,交易完毕就把钱退回来。李先生因急于拿到电脑,就分两次往他提供的帐号里打了5000元。后来店家又说公司管理规定,客户的保证金要用现金支票来支付,支票最小额度是一万,要求李先生再往里打5000元, 到这时李先生方知上当受骗。
警方提醒广大网民,从网上购买电子产品一定不能贪图便宜,卖家往往打着 “走私货”的幌子,谎称不能在淘宝上交易,要求直接汇款,避开支付宝等相对安全的付款方式,同时利用网民急于拿货的心理,多次要求网民汇入交易保证金资金,进行诈骗。